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五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三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五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三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五级承装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装类资质标准三级承装类 资质标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厅)参考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23.1一级资质标准
  2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以上。
  23.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2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项,工程质量合格。
  23.2二级资质标准
  2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3.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3.3承包工程范围
  23.3.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23.3.2二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
  1.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2.建筑美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学、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璜设计、舞美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