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民航空管工程及机场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核工程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航道工程专业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通航建筑物工程专业承包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港航设备安装及水上交管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铁路铺轨架梁工程专业承包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劳务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五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三级承试类 资质标准五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三级承修类 资质标准五级承装类 资质标准四级承装类资质标准三级承装类 资质标准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试验室(厅)参考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3.1一级资质标准
  13.1.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
  13.1.2企业主要人员
  (1)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测量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13.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8米或深度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2二级资质标准
  13.2.1企业资产
  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
  13.2.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6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
  13.2.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民用建筑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深度超过12米或深度超过6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2000千牛以上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超过9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3三级资质标准
  13.3.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13.3.2企业主要人员
  (1)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结构、岩土、机械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且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桩机操作工、电工、焊工等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3.4承包工程范围
  13.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13.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13.4.3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